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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启动遴选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2018-09-04 09:52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 点击: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我省启动推荐选拔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作。
     
      通知提到,此次选拔要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对来自企业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人选适当放宽推荐条件;扩大选才的覆盖范围,重视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速度快、市场估值高的科技型公司中推荐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推荐人选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推荐;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优先推荐。
     
      对于申报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要求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如果是海外引进,须回国工作2年以上。
     
      对于申报的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要求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要求;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要求团队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对于申报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要求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对于申报的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要求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科技园区;申报单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础;鼓励申报单位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设机构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的,应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成效突出;建立为创业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良好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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