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日前出台《关于促进企业家创业发展大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对国内外院士在宁夏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的, 给予1000万元至3000万元科研和项目启动资金补助;“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在宁夏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的, 给予300万元至800万元科研和项目启动资金补助。企业研发平台升级为国家级的,按照自治区已出台的奖励政策给予专项资金补贴。
为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题, 《意见》明确提出推动金融担保体系创新。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创业保险、担保和风险分担制度。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