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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全力支持企业及个人创新 个人奖励最高达1000万元
    2019-04-08 10:29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 点击:
    近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修订完成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该区将根据企业及个人创新成果的等级,分别给予不同的资金奖励扶持。
      近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修订完成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该区将根据企业及个人创新成果的等级,分别给予不同的资金奖励扶持。
     
      根据该《办法》,综改区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各类国家科技计划,对第一承担单位按照不超过上级部门上年度资助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单个项目累计最高5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自筹资金总额。面向市场需求,建立企业申报、政府审核的科技项目普惠性扶持新模式,按照“扶持资金额=企业科技研发费用×扶持比例”的方式给予扶持。
     
      在企业奖励方面,对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专利金奖、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国家专利优秀奖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新上市企业,对主板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成功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晋兴板(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一次性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首次新增的“小升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在个人奖励方面,对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给予第一完成单位(个人)奖励,特等奖1000万元,一等奖500万元,二等奖200万元。在专利奖励方面,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奖励2万元/件;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1.5万元/件。单个企业奖励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在质量奖励方面,新评定或公布的中国质量奖,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新评定或公布的山西省质量奖,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被认定为更高级别称号的,给予差额奖励。在主导制定标准方面,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并经国际标准委员会备案或认定通过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并经国家标准委员会备案或认定通过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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