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技企业培育政策
1.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发展,自获利年度起,三年内对本市经济发展贡献全部奖励企业。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3.着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通过评价的企业,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最高10%普惠奖励。
4.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拟上市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一企一策”。
5.支持研发服务企业发展,参照国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给予支持。
6.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训计划。
7.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按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
8.面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普惠发放“创新券”,用于购买检验检测、技术认证、资质认证等服务。
9.对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资助。
10.建立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培育库,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绩效奖励。对专业化程度高、服务一致性连续性要求强、采购额200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服务项目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11.对经省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五、创新人才支持政策
1.大力集聚科技顶尖专家,对全球顶尖人才领衔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或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资助额度上不封顶。对入选省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的,按1:1的比例,给予引才企业最高1亿元配套资助。
2.对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人员以及技术经理人、人才经纪人、天使投资人等年薪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根据其对本市经济贡献给予奖补。
3.建立市场化社会化人才认定机制,引入人才“举荐制”,由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中介、金融投资等领军人才组成“举荐委员会”,被举荐人才可享受相应举荐层次政策待遇。
4.实施“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用五年时间,重点引进30名急需紧缺的外国专家、40个海外高端创新团队,挂牌建设50个支持柔性引才的海外专家工作室,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0万元资助。
5.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每年吸纳20万以上大学生在宁就业创业,实行一条龙服务,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六、落户优惠政策
1.引进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企业),按照投资总额及服务效能,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2.支持国内外研发机构、知名跨国公司等在宁落户或设立研发机构,最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
3.对实行连锁经营的科技服务企业,允许企业总部及下属分支机构统一在市级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
4.举办“赢在南京”系列国际创新创业活动,获奖并落地本市的项目最高可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高新园区落户的获奖项目,给予政府科技创新基金投资扶持。
七、资金支持政策
1.大力吸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落户,对新注册在本市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等给予最高1500万元奖励,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
2.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池,对投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按实际投资额和投资损失每年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投资奖励和最高600万元风险补偿。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五年内市区财政至少安排专项资金100亿元,并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基金100亿元,通过政府科技创新基金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多种形式的基金,政府科技创新基金出资收益部分最高50%用于奖励人才(团队),参股天使投资形成的股权五年内可原值向天使投资其他股东和创业团队转让。
4.创新国资创投管理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建立跟投机制,按照市场化方式确定考核目标及相应的薪酬水平;试行国有创投企业在国有资产评估中使用估值报告;对国资参股的投资项目发生非同比例增减资,而国资未参与增减资的经济行为,由企业股东会决策。
5.设立市级10亿元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资金,支持企业重大共性源技术应用、技术改造、设备提档升级以及数字化、智能化装备升级。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