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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沈阳市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07-10 11:12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 点击:
    2019年6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2019年6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企业的发展和培育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支撑,科学谋划,持续发力。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实施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双培育”计划,取得了扎实的效果。其主要成效体现在:突破了一批关键性核心技术;研发了一批标志性产品;支撑壮大了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吸引集聚了一批高新技术人才;重视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市政府始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广泛培育和重点培育相结合,在加强创新服务供给,优化创新生态上统筹部署、综合施策。注重创新企业孵化体系建设,建立科技企业培育库,并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支持。通过调研评估显示,企业对科技政策创新和政策落实情况认可度和满意度较高。全方位实施人才服务、金融支撑、资源对接、供给服务等培育工作,并不断完善保障措施,助力科技企业发展壮大。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我市全方位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机遇下,在重大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产业形态和组织方式不断变革创新的形势下,在各地新一轮科技集聚创新资源日益激烈竞争的背景下,我市企业创新培育工作由于起步较晚,特别是同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不容忽视的差距:首先,高新技术企业总量有待提升。受产业基础和布局的影响,特别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主体培育速度和规模相对发达地区有差异,高新企业培育基础薄弱,总量规模和创新力有待提升。其次,全市科技创新的统筹力度有待加强。我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搭建了创新平台载体,但是在创新投入、人才资金、市场环境等企业创新要素的有效整合、一体化推动上缺乏统筹协调,没有完全形成科技部门负总责、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区县政府竞相抓培育的“大科技”工作局面。再次,企业创新人才高地尚未形成。我市在高端人才引进上政策较为完备,但引进效果不容乐观,由于“产才融合”程度不高,受自然环境先天不足、薪资社保等待遇方面竞争优势不强的影响,导致创新主体对人才的承载力明显不足,沈阳形成人才高地面临发达地区人才“虹吸”效应的竞争,困难较大。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全面构建区域创新生态系统
     
      围绕培育创新主体,既要着眼于科技型企业的数量增加和规模扩大,又要着眼于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要实施数量追赶战略、内涵提升战略,发挥创新规模效应。支持企业项目研发、需求对接、人才支撑、银企合作,强化对企业的服务力度,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要通过进一步优化创新主体培育政策,实施好未来产业发展规划。要用足用好国家全面改革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权,在科技体制机制方面探索可操作性的改革,让政策的“含金量”真正变成企业的“获得感”。要尊重企业家,锻造创新型企业家队伍。要加强创新主体培育的财政投入激励机制,厚植科技创新土壤,推动人力、技术、资本、文化理念等科技创新要素集聚,构建符合沈阳发展特点的区域性创新生态系统。
     
      二、进一步完善企业创新主体梯度培育体系
     
      梯度培育是现阶段实现沈阳创新主体培育数量倍增追赶的最佳路径。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类调控的总体思路完善梯度培育体系,明确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差异化认证条件,制定差异化培育策略,确保各类企业的创新培育需求都能得到满足。引导各类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新活动,形成覆盖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互为支撑,有竞争、有合作的梯次创新主体格局。
     
      三、保障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金支出结构
     
      依法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增强我市科技创新政策在同类城市中的竞争力,特别是推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持续提高。要持续加大对企业研发活动的奖励和补助,引导企业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占比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研发能力强的企业,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要不断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建立健全补偿代偿机制,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要引导企业多层次开发资本市场,支持科技企业通过改组、挂牌和上市融资,探索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提升企业创新原动力。
     
      四、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设创新人才高地
     
      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建立健全以科技创新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依托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重大科技项目,定向引智,培养一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的领军人才。要坚持引进人才和培育人才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人才政策落实力度,做好中青年后备科技人才的储备和培育,不断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要落实服务保障措施,优化发展环境,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
     
      五、强化部门协同,优化科技企业的营商环境
     
      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要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在涉及全产业链的协调联动上,在涉及解决培育高新企业、初创企业、成长型企业发展问题上,特别是涉及解决研发投入、金融支持、企业内在动力不足等瓶颈问题上,要区域化推进、协同化发展,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不同层级部门的协同配合。区县政府应重点做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保障和服务工作,特别是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更要高度重视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作,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具有集聚辐射作用的示范园区结合创建和招商要加大科技企业的培育力度。政府要积极推动管理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改革技术创新管理、项目经费分配、成果评价和转化体制机制。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当地科技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要在支持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冒险的基础上,完善“纠错”和“容错”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科技企业和科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强大合力。同时,全面营造有利于创新主体培育的法治诚信环境和良好的服务环境。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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