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创新,我来补助。鼓励科技创新,郑州再出“大招”,并且是真金白银的补助——8月13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市科技局、财政局共同印发了《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我市将设立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对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进行后补助,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自愿申报。
根据《细则》,可以拿到这项补助的对象主要有四类。
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专项资金重点补助符合条件的“科技雏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瞪羚企业”和“科技创新龙头企业”。
其中,“科技雏鹰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成立1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下且增速不低于全市经济发展增速;近三年至少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科技小巨人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成立1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以下且增速不低于全市经济发展增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至少有2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科技瞪羚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成立1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10亿元(含)以下且为正增长等。
“科技创新龙头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成立1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且为正增长;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全市经济发展增速等。
同时,要想拿到补助,这一条都必须满足: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
根据《细则》,对“科技雏鹰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30%进行补助,补助额1万元起,最多不超过50万元。
对“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2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对“科技瞪羚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2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对“科技创新龙头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定额补助600万元。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