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聚才用才,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的金融支持,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人才办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省级创新创业人才风险补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双拓展、双提升、双规范”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人才发展的精度和效度。
积极探索拓展合作银行范围。由原来与一家银行合作开展政银合作转为支持各类商业银行广泛开展“人才贷”业务,为人才或人才企业发放免抵押、免担保纯信用贷款,用于支持科技开发、新产品试制、扩大生产经营等。对合作银行发放贷款产生的损失,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继续拓展支持人才范围。风险补偿贷款主要支持培养期内的县(市、区)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个人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双创计划”、省“333 工程”、省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以及各市、县(市、区)人才办牵头负责的人才计划。
鼓励银行提升投放贷款额度。将人才风险补偿贷款单户贷款金额提高到同期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利率最高不超过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80个基点,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鼓励合作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开展无还本续贷。
提升风险补偿比例。江苏省财政对合作银行发放创新创业人才风险补偿贷款本金损失风险补偿提高到70%,对开展的无还本续贷业务、解决人才企业首次经营性贷款业务,风险补偿比例进一步提高到80%。
2016年起,江苏省财政设立专项风险补偿资金池,会同江苏省人才办开展省级创新创业人才风险补偿贷款业务,鼓励合作银行对纳入国家、省和设区市各类人才计划的人才加大金融支持力度。3年来已支持合作银行向人才企业发放免抵押免担保纯信用贷款近37亿元,惠及1100多家人才企业。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