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第二批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考核结果出炉,我市在该考核绩效评价中居第6名。根据相关规定,在前期已获6亿元专项资金全额支持外,我市将获3000万元绩效评价奖励。
此次参与评价的城市共15个,包括省会城市6个、副省级城市3个、直辖市城区2个、地级市4个。按照有关规定,排名前7的城市按照已安排专项资金的5%进行奖励。
作为全省唯一入选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城市,近年,我市将小微两创城市示范工作作为推动“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以打造中原地区小微企业最具吸引力的创业洼地、最具竞争力的创新高地、最具活力的国家创业创新示范地为目标,将小微两创城市示范与洛阳城市特色相结合,全市上下广泛动员、全面参与,初步探索出一条“以大带小、以小促大、集群发展”的“重微共振”发展路径。示范期末,洛阳市小微企业总数、就业人数实现翻番,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数量实现了翻两番,小微企业直接进入资本市场挂牌数量实现翻三番。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