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分别从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增强金融支持作用升级、加强人才智力支撑、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5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推动我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
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企业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强基、“两化”融合等转型升级成效突出的项目,择优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全省排名前十位的企业,根据其研发投入给予一定科研经费奖励,其中对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及以上的,最高奖励400万元;1亿元(含)—2亿元的,最高奖励300万元;低于1亿元的,最高奖励200万元。
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大力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着力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支持龙头企业优先培育项目、重点配套及补链项目、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建设。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5%,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增强金融支持作用升级,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直接上市挂牌融资。大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对在沪深港三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奖励100万元。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奖励20万元。
同时,我省将大力支持引进高精尖缺人才,面向经济主战场,重点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领域引进急需的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探索建立双创容错免责机制。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