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相关情况。图为发布会现场。
(抗击新冠肺炎)山东扶持医药企业创新研发 新项目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山东将扶持省内医药企业创新研发新产品,对企业生产的化学药创新药、中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以及使用新研发医用试剂、耗材、设备等并取得明显临床疗效的诊疗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后,可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记者17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以上信息。为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促进社会经济秩序良好运行,保障疫情防控供应,山东省医保局、财政厅、科技厅、卫健委、药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多项政策措施,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医疗保障。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宁波对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相关情况作主要介绍。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宁波介绍,除上述措施外,山东支持企业积极生产疫情防控必需的医药产品。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药品及新冠肺炎诊疗临床必需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企业生产用于新冠肺炎诊疗所需的药品、试剂、耗材、设备等产品。
张宁波介绍说,在对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基础上,山东再向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的医保基金,用于向医药生产和配送企业支付医药货款,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同时规定,实行虚拟个人账户的市,可对大型连锁药店预付1个月药品和防护用品采购用医保基金,提高采购和供应保障能力。
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山东提出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企业滞纳金,职工待遇不受影响。张宁波强调,这项政策自2月12日起实施,申请有效期暂定3个月。
2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相关情况。图为发布会现场
此外,新开工复工企业医保登记、企业新增职工参保、医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业务将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鼓励企业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对因受疫情影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适当延长征缴与年度基数申报期限,确保企业职工待遇不断档。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张宁波表示,积极制定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对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保障供应的积极作用,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有着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