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不仅能够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培育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具有示范作用和风向标意义,也可以带动不同经济主体的发展思路。国有企业能否以科技创新为抓手,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尽早迈出实质性步伐,对我国建设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由大变强具有深远影响。
当前国有企业在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方面仍存在传统业务惯性制约创新发展、激励效果不显著、考核决策机制不完善等短板。国有企业未来须大胆革新,用创新思维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科技创新为导向优化领导干部选拔考核制度
企业是科技创新实践和微观政策实施主体,企业管理者作为企业经营的掌舵人,要想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必须优化领导干部选拔考核制度,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企业管理人才队伍。
第一,创新能力是核心。科技创新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上,着力强调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专业的管理人才做职业的管理者,具备创新意识的管理者做国有企业的掌舵者。
第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加大创新考核力度。当前,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一旦职位、级别确定,基本就是“铁饭碗”。由此导致不少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缺乏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因此,有必要打破这种局面,将创新发展作为干部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逐步实现国有企业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退,增强国有企业的创新发展活力和内在驱动力。
第三,实现市场化选人用人。以科技创新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具备丰富创新经验、历经市场打磨的专业管理人才。国有企业应建立以科技创新为导向的市场化的选人用人制度,完善考核体系,为国有企业选拔一批懂技术、会创新的管理者,重点保护、重点培养,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舞台和营造适合创新的工作环境,以此推动国有企业造就出一批德才兼备、创新意识足、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管理人才,更好地带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高国有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能力
第一,国有企业应充分把握新型举国体制提供的重要战略机遇。新型举国体制以国家发展和国家安全为最高目标,以现代化重大创新工程聚焦国家战略制高点,着力提升我国综合竞争力、保障实现国家安全的创新发展体制安排,为国有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制度保障。在某种意义上,新型举国体制就是新时期国有企业以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指引,同时也为国有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更广视野。
第二,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是国有企业以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为国有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更强劲的助力。借助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在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下,依托新型举国体制,以着力建设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研发平台和创新基地为抓手,发挥人才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积累的优势,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关键核心技术,在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以及打造创新型国家中发挥中流砥柱的基础性作用,引领中国经济新时期的高质量发展。
第三,以点带面,先行试点,引领发展。新型举国体制作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最新提出的政策举措,其具体实施方案需要进一步探索。中央可以筛选一批具有迫切科技创新需求的国有企业展开试点,或者可以允许部分有迫切试点意愿的国有企业自行上报具体行动方案,选择其中具有试点价值的优先实施。由此总结形成一套具有广泛推广价值的行动方案,将新型举国体制的政策红利惠及全体。
进一步释放国有企业科技人才的活力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僵化以及创新管理上的不科学,国有企业难以形成宽容创新、鼓励创新的环境氛围,出现创新人才没有发挥才能的动力和机会、创新人才流失、领军人才匮乏等现象,大大制约了国有企业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也对国有企业的创新实力和竞争力造成影响。由此,亟须建立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创新评价体系。
第一,国有企业应建立以人为本的创新激励制度。打破传统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薪酬分配方式,采取与创新贡献挂钩的激励手段,增加技术创新奖励在员工工资中的比重。对于发挥关键创新作用的特殊科技骨干、领军人才等技术人才,可考虑实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工资报酬,由此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科技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
第二,国有企业应尊重和重视科技人才。不断优化科技人才的发展环境,通过完善医疗保险、户籍、子女入学、创新经费等人才政策,真枪实弹地为科技人才解决后顾之忧。同时,加大科技人才的科研自主权,尤其是增加他们对科技创新决策以及科研经费使用的灵活度和自主权,给他们创造宽松的创新工作环境,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创造力。
第三,让科研人员共享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是科研人员智慧的结晶。虽然国有企业为科研人员提供了优质的科研平台和科研机会,但是仍然不容忽视科研人员对推动科技创新的核心价值。为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可以考虑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合理的创新收益分享机制,尝试让国有企业和核心关键的科研人员共享科研成果产权,以创新贡献度和创新实绩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科研人员的使命和担当,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
打造富有竞争力的国有企业创新生态
国有企业在产业创新生态中扮演着整体规划和统筹发展的角色。国有企业构建产业创新生态体系不仅可以为自身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不竭动力,而且可以在促进全社会、各领域的产业创新中起到“加速器”作用。如果想让科技创新成为今后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来源,单纯依靠一个企业管理者、少数科技创新人才是远远不够的,应进一步探索从如何营造一个具有产业创新生态的发展环境上下功夫。
第一,推动国有企业内部子公司之间的创新资源互补。国有企业体系庞大,通常一家国有企业内部就会有众多的、从事多种不同业务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往往又处于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国有企业可以充分发挥不同子公司的比较优势,加强内部的定期交流和探讨,碰撞产业链上下游的创新火花,在加强子公司之间合作的同时,实现子公司之间的良性竞争,增强国有企业创新的自我“造血”能力。
第二,鼓励不同国有企业主体各取所长,携手创新。与国有企业内部不同,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通常隶属于不同的产业链。如今,科技创新的灵感来源和驱动方式,不再拘泥于某一单独主体的实践,而是来自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融合创新。国有企业的业务范围横跨信息技术、金融服务、制造业和自然资源等多种行业。行业之间相互融合,将为科技创新提供广阔想象空间,并势必会成为一股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力量。
第三,加大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联动融合。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具备市场反应更加敏捷、探索新技术意愿更强等优势。国有企业可以将自己的资金优势、人才优势与民营企业的优势实现融合,与民营企业联合开展科技创新攻坚,帮助民营企业承担更多创新风险,与民营企业共享科技创新成果,实现共融共发展。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