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来自省政府的最新消息,为着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积极营造良好市场、政策、法治环境等方面入手,全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根据《意见》,我省将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良好政策环境、良好法治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服务保障,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等。完善招投标程序监督与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降低投标交易成本,依法查处涉嫌行政垄断的行政行为。落实采购政策,向民营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
为积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意见》明确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引导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在推动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方面,我省将推进质量、品牌、管理三大提升行动计划,对获得省长质量奖、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等评定的企业,予以支持培育。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引导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开展增资扩股、并购重组等股份制改造,对行业龙头企业优先安排并购贷款贴息或一次性补助。
《意见》为加强对民营企业服务保障,明确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其中,将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鼓励各级政府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