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江门获批成为国家第一批15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之一,同年底成为全省唯一的小微双创综合改革试点市。2019年, 江门又荣获“全国小微双创示范城市”称号,小微双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江门市还在全国率先探索并制定小微“两创”指数评价体系(SMEII指数),填补了小微“两创”指标统计空白。在全国率先建立并启用地级市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制定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为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提供“身份证”。科技部在此基础上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在全国推广实施。目前,江门市已制定实施《江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出台《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江门市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江门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5—2017年)》(“雏鹰计划”)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1+15’扶持政策”等文件,助力“雏鹰”翱翔。
在“硬措施”方面,江门拿出“真金白银”,配套推出一揽子体现普惠性、专项性扶持措施;在“软环境”方面,江门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公布“1+3”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等,受惠企业涉及面广泛。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