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到今年年底,江西将在每个建制村培育至少1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其中“十二五”“十三五”省级贫困村每个村培育3名到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江西省将紧扣政治思想强、创业意愿强、创业基础强、带领能力强的标准,注重从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复转军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优秀党员、专业合作社领办人以及有一定创业能力的已脱贫人口中选择培育对象;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创领办项目。对经批准停职回村创业的人员,原单位可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
为确保创业致富带头人持续发挥带贫功效,江西将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及时采集创业致富带头人、创领办项目、带贫效果等信息,对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对象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动态调整。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