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人社厅近日联合发文,明确从2021年-2025年,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创业支持资金5000万元,鼓励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
■支持创业平台建设
对获评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每个补助80万元和50万元。
■发展公共创业服务
支持开展创业师资培训、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创新大赛等创业服务,支持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信息服务、事务代理、咨询指导等有关创业服务,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
■支持初创企业
通过重点孵化项目培育、初创企业补助、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等政策,提高初创企业创新能力。其中,对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按最高1万元的标准给予进修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按招用人数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支持个人创业
每年安排500万元,对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10万元的资助。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