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由禅城法院主办的佛山市南国商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商贸公司)破产融资项目签约仪式正式举行。该项目的落地,为有效解决破产企业融资难提供了佛山样板,也是禅城法院不断创新破产审判模式,以实际行动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佛山知名企业破产陷融资难
南国商贸公司成立于1980年,名下南国大酒店、南国海鲜酒家经营多年,在佛山地区曾享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由于南国商贸公司名下的南国大酒店改建扩建事宜以及土地开发纠纷无法协调解决,南国商贸公司债务集中爆发,于2013年已停业。
△图为南国商贸公司名下的南国大酒店
2020年4月9日,禅城法院裁定受理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对南国商贸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随后指定广东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经管理人核查,截至目前,该公司对外负债约8.5亿元。经评估,目前南国商贸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约1.18亿元,不动产评估价值约1.52亿元。
南国商贸公司核心资产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商圈,距离祖庙地铁口仅300米左右,与佛山市地标祖庙及岭南新天地近在咫尺。该公司除南国大酒店物业外,楼下有一处已经竞拍成功的地块待开发,投资人补足土地出让金之后可以对现有地块进行继续开发建设,故该公司具有重整价值及一定的重整可行性。
△位于佛山市市中心的南国商贸公司
2021年1月6日,南国商贸公司管理人经征询债权人会议同意后,开始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南国商贸公司能否避免破产清算的残酷命运,进而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涅磐重生成为了摆在承办法官丁保国面前的问题。
招募投资人及为企业重整提供融资服务等事项就此提上日程,但由于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往往征信方面会相应受限,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等各种融资机构通常不会再向破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承办法官及时将面临的困难向佛山中院汇报,佛山中院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寻找案件的融资方,并着手推进破解破产企业融资难的制度性、长效性机制。
为破产企业提供创新性融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的政策方针,优化佛山市营商环境,妥善解决危困企业在破产程序中的融资难题,佛山中院与佛山市金融工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于2021年1月25日共同签署《关于开展破产程序中融资工作的备忘录》,支持融资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因持续经营、复工复产、职工安置等原因有融资需求,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破产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基于南国商贸公司名下房产及待开发土地位于佛山市市中心,南国大酒店的继续经营以及对南国商贸公司周边土地的继续开发,不仅有利于周边土地资源的整合,且有助于佛山市整体营商环境的提升。在佛山中院的有力指导下以及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大力支持下,禅城法院积极引导佛山市相关融资机构开发相关金融产品,救助一时陷入财务困境的破产企业。
2021年2月7日,佛山市南国商贸公司管理人、四川发展甲乙丙资产重整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三方如期签订《破产企业融资项目合作协议》,就南国商贸公司破产融资事宜进行探讨和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南国商贸公司如进入重整程序后,相关主体考虑进一步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切实解决南国商贸公司或重整投资人在破产程序中的融资难题。
对破产企业融资具有划时代意义
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陈刚
协议的签订创立了“银行+民间资本+破产企业”破产融资模式,这种模式在现有金融监管的框架下,大大降低破产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灵活度,必将取得极大的社会效果。
禅城法院副院长陈晓明
近5年,禅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385件,结案340件,然而重整成功仅有2件。法院想尽一切办法促成企业重整,但很多客观因素导致重整难,其中就包括破产企业重整融资难。本次合作协议签订标志着破产企业在融资难上取得重大突破,将佛山中院与相关部门签订的融资备忘录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困扰破产企业融资难的突出问题,南国商贸公司破产融资项目成功签约从某种角度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南国商贸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徐江华
三方签署合作协议开启了为破产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先行范例,促进拯救有望的破产企业恢复造血功能,给项目重整建立了信心,该融资模式对解决破产企业重整资金具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