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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六类创新型企业在武汉拿地有优惠
    2021-03-31 10:11 来源:长江网 作者:. 点击:
    近日,记者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武汉市发布《关于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新型工业用地管理。
      近日,记者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武汉市发布《关于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新型工业用地管理。据介绍,这种新型用地模式拿地成本较低,用地形式丰富,分割转让灵活,一大批计划在开发区落户的创新型企业将受益。 
      
      按照工业项目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程度,工业用地一般被划分为M1、M2和M3三类,数值越大,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影响程度越高。
      
      近期,多个城市为了适应制造业向“智”造业的转型升级需要,在工业用地(M)类中,增加新型工业用地(M0)。它是指主要用于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及其配套设施的用地。
      
      “这种用地模式对计划在武汉开发区落户的创新型企业是一个利好消息。”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介绍,M0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两类,其中配套用房可设置部分比例的商业、办公和住宅,用地形式更加丰富。
      
      满足一定条件后,土地还可以分割登记、转让,非常灵活。最关键的是,相比商服用地,M0拿地成本更低。
      
      据了解,去年底武汉市发布《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明确了M0适用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港经济开发区、长江新区及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
      
      本次发布的《细则》从项目申报、项目办理、分割转让(租赁)及履约监管等方面,规范了新型工业用地项目管理的程序。
      
      产业准入上,要求M0项目的产业类型,符合全市“965”现代产业体系目录,并应用于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产业业态功能;选址准入上,原则上应选址于城市的重要发展廊道。
      
      同时,各开发区管委会应与开发主体签订《履约协议书》,建立监督机制。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细则》的出台是武汉市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探索,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新动能,助力武汉打造“五个中心”。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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