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大众创业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市2021年将优化升级15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全市享受创业服务9万人次。方案提出15条推进大众创业的具体措施。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
创新金融保险服务。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通过发行创业创新公司债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等方式,实现债权融资。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给予最高额度20万元;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额度1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简化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申请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帮助创业人员解决融资难问题。
优化创业平台功能。新增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家,优化升级15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打造集创业教育、创业评价、培训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平台。
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开展农村双创园区能力提升建设,以培育初创型、成长型企业为重点,整合创建功能全、服务优、覆盖广、承载力强、孵化率高的县域返乡入乡创业园。
实施科技孵化器建设专项。积极争取省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综合孵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支持高校建设“众创空间联盟”。聚焦全市信息智能、医药健康、石化、食品、商贸物流、文体旅游、现代农业等新兴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链,促进高校创新要素向产业聚集,打造产业化内涵式发展的“众创空间”。
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创业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提供更多实习见习岗位,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将创新思维融入专业知识讲授、课堂研讨、创客训练,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业能力、敢闯会创的实干人才。
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造条件支持稳岗和就业,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2021年吸引1500名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1.2万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支持退役军人创业。落实退役军人创业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退役军人个人创业、合伙和组织创业、创办小微企业的,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引导更多退役军人向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创业。搞好创业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创业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启动创新创业“金师”“金课”工程,建立全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库。努力实现25%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接受专创融合教学法和创新创业专项培训,力争培养9名既精通专业又精通创业的“双师型”金牌教师。全市建立20人的退役军人创业导师团队,实施创业项目跟踪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
创新创业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开展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大力推行互动教学、案例教学、现场观摩教学。参加“双创服务能力提升系列培训活动”,开展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培育的政策宣讲和具体指导。
开展创业服务系列活动。依托人力资源开发、创业辅导等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人员提供初创扶持、政策咨询、技能实训、项目评估、创业孵化、金融服务、法律保障、市场拓展、品牌策划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开展“项目路演、沙龙讲堂、导师把脉”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双创周河北分会场创业就业成果展,宣传创业就业扶持政策,交流创业就业新成果新经验。
举办系列创业创新竞赛。开展“创业竞赛进校园”系列活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创响“乡字号”“土字号”优秀项目,挖掘一批“土专家”“乡创客”等乡土人才,优选一批好的项目参加全省选拔赛。
推介系列创业典型。指导各地积极参加全国创业型城市、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一系列评比活动,宣传推介一批创业基地鲜活经验,推广一批返乡创业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大众创业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