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列入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将激发新一轮改革动力 北京营商改革5.0版推299项任务
申报执照、刻制公章、领用发票都在网上“一次填报”,涉税信息与其他事项“一表申请”,房建、市政、交通等全部领域招投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越来越多的“一”,让企业和百姓办事越来越方便。
近日,北京被国务院列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又将有一批新招、实招陆续落地。据市发改委介绍,市政府已经印发《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这是本市第5次集中出台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方案包括12个方面299项任务,改革领域、范围、力度都超过前4版。
营商之变
本市设置的办事证明全部取消
“贴心!暖心!”这是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北京“多税合一”申报改革的评价。
改革前,他需要分别提交11个税种的相关申报材料,改革后从一个入口登录仅需一次申报就可以完成,“多个税种同时申报的便利是每个企业每次报税都能享受到的。”他说。
能不能办事更方便,让企业有更多时间潜心研发生产?这是北京营商改革的初衷。自2017年以来,与企业相关的工商、税务、社保、监管等众多领域一一破题改革,办事效率的提升一目了然:审批事项精简51%,申请材料压减74%,办理时限压减71%,本市设置的办事证明全部取消,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300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平均跑动次数从1.5次压减至0.1次以下,清理隐性壁垒200余项,率先将44项审批事项改为备查事项、345项审批事项改为告知承诺事项。
创新试点
10个领域探索“北京经验”
近日,北京等6个城市被国务院列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试点不是为了“栽盆景”,而是要多育良种、移植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是这次创新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
“目前本市已初步形成《关于开展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明确具体的改革任务清单。”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坚持首善标准,突出北京特色,将各项改革任务具体化、清单化。在推进国家任务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重点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标投标、不动产登记、投资贸易、监管执法、市场主体退出、知识产权、数字经济、数字政务等十大领域创新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经验。
记者获悉,本市将率先推进招投标全领域、全流程、全要素电子化改革,在房建、市政、交通、水务、园林等全部领域,实现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全流程“一网通办”,大幅提升市场开放度、透明度、便利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创造更加公平的机会;率先制定数据交易规则,积极与国际规则对接,形成系统完整的数据交易制度体系,先行推动金融、征信、医疗等高价值数据交易,开展数据跨境流动试点,为北京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升级赋能
5.0版改革举措近期公布
过去三年多,北京已经连续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0版、2.0版、3.0版、4.0版共672项营商改革措施。如今,新一版即将公布。
近期,北京市政府已经印发《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这是本市第5次集中出台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也可称为5.0版,近期将对外公布。
“方案包括12个方面299项任务,改革领域、范围、力度都超过前4版。”相关负责人说,新一轮改革的鲜明特点是继续以提升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总抓手,以数字化引领、协同化推进、场景化应用为突破,强化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迭代升级,再次充分体现了我市持续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看得见的是数字,看不见的是改革思路的转变:从迎接考核到满足百姓需求,从倒逼改革到主动作为,北京全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掀起了一场政务体系的“自我革命”,同时锤炼出一支由全市91个单位、16个区近500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队伍,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改革不断深入。在北京减量发展的背景下,营商优化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相关负责人说,北京将高质量完成试点改革任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带动全国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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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审验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5000平方米以下商场试行告知承诺制
昨天,市住建委、市规自委、市消防救援总队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的实施方案》,率先提出地上装修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改造,消防验收可试行告知承诺制。
探索建立分类消防设计审查
随着北京转入减量发展阶段,既有建筑改造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方式。全市消防审验数据显示,装修改造类工程占比已超过80%。“既有建筑建设年代不一、情况复杂,亟须提出兼顾改造可行性、技术合理性和工程经济性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机制。”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改革就是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破解现存难题,激发城市存量建筑发展活力。
《实施方案》首先聚焦健全消防技术标准体系,提出将动态优化《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试行)》,并针对平房(院落)、传统商场、老旧楼宇、工业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等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分类形成消防案例指引。
其次,精准施策,探索建立分类消防设计审查。《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建设单位在项目改造实施前,开展消防安全综合评估。对于使用功能改变或火灾危险性增加,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确有困难的改造工程,可采用消防性能化设计,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评审论证意见作为开展消防设计审查的依据。而对于不改变使用功能、不增加火灾危险性的改造工程,鼓励整体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确有困难的,可按照不低于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由注册建筑师签章负责。
5000平方米以下商场试行告知承诺制
为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最大限度便民提效,《实施方案》也提出了优化消防审验的具体举措。
首先,实施小微改造工程消防审验告知承诺管理。按照规定,除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外,对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及依法无需领取施工许可的装修改造工程,原则上不再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实现消防审验事项从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检查。
其次,对5000平方米以下商场改造消防验收试行告知承诺制。地上装修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场改造项目,只要商场内不设置公共娱乐、儿童、老年人活动等火灾风险较大的场所,且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建设单位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材料即可。
推行分期分阶段消防验收
《实施方案》的另一项独特举措,就是推进消防验收工作精细化管理。对属于同一个规划许可范围、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的改造项目,在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控制室等公共消防设施完成设计内容、实现消防功能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分阶段申请消防验收。
此外,对改造工程将全面实施联合验收,验收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消防查验情况一并实施现场检查,落实“验收只去一次”要求。
《实施方案》也提出,将对特殊建设工程、重点工程或有代表性的改造工程,探索建立消防查验专家论证机制,对性能化设计的落实情况及技术合理性进行论证,验证设计阶段专家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实,实现消防设计、验收闭环管理。 (责任编辑:徐榕伯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