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消息,《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已于近日印发。《政策措施》提出,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入乡返乡人员等群体创新创业,支持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累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每年评选50名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并给予每名10万元奖励。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郭金华介绍,《政策措施》结合云南省发展实际,从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激发各类创新创业群体活力、培育完善创新生态、强化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1条具体举措。
其中,针对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创建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到2025年,实现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对全省州市政府所在地、经济大县全覆盖,对省级本科院校全覆盖,对省级重点园区全覆盖,对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全覆盖。每年择优遴选10个创新创业平台,对在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等方面评定为优秀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平台运营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建创新创业平台3年内进入国家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进入省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据介绍,截至2021年,云南省各类创新创业载体超过700个,包括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园区(基地)基地等。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