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出资设立“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引导基金”),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据悉,科创引导基金初期规模30亿元,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促进创新”的原则,以“子基金+直接投资”的方式运作,积极吸引和集聚国内外优秀科技创业企业和基金管理团队来厦发展,助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市科技局持续推动科技金融工作,探索形成了以政策性投资基金为支撑,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和补贴为主要方式,联合基金公司、银行、担保、保险等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创新工作体系,极大地缓解了我市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据介绍,科创引导基金是在原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种子天使投资基金的基础上升级设立的。该基金保留了原有直接投资的方式,增加对子基金的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投早、投小、投本地、投科技”,相比此前基金呈现出突出投资重点、提高出资比例、加大让利幅度、延长投资期限等优势。
科创引导基金设立后,将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及产业培育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投向厦门科学城内的创新创业项目,促进优质产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产业聚集,助力厦门打造高素质创新名城。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