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重庆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金融支持新市民安居乐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促进金融机构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今后,重庆新市民在创业就业、安居、职教培训、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和养老等多个方面可享受精准的金融服务。
《实施细则》所称的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重庆城镇常住,未获得重庆当地户籍或获得重庆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引进专业人才、新退伍军人等。
“《实施细则》针对重庆新市民金融需求的特点,制定了诸多精准的金融服务措施。”重庆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其中,促进新市民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措施是一大亮点。《实施细则》提出:政府相关部门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明确担保、贴息等政策,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并按规定免除反担保相关要求。
商业银行应完善新市民信用评估体系,优化新市民创业信贷产品,支持新市民创设小微企业,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同时,加强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和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吸纳较多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资金;保险公司要聚焦新市民较为集中的行业,发展适合新市民职业特点的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业务,给予小微企业投保支持,提高新市民创业就业保险保障水平。
为满足新市民的安居需求,《实施细则》要求商业银行切实贯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的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标准,满足其合理购房信贷需求。同时,还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助力重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此外,针对新市民在职教培训、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和养老等方面的需求,《实施细则》也提出了多项金融服务措施。如:提供职教培训金融支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优化托育和学前教育金融服务,推出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升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灵活性和接受度,加强养老家政行业信贷支持,推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理财产品和养老储蓄产品等。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