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关系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高等教育是党的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高等教育的需要日益增长,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了更高期待。高校要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栋梁之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能力培养有机结合。
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高等教育不仅要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更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工商管理类大学生要将企业管理的理论与企业的实践相结合,感悟管理的理论,提升创新实践能力。山西财经大学从2008年起开始在全校范围内举办管理案例大赛,至今已经举办7届,成为山西财经大学的品牌活动之一,是工商管理类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平台。
管理案例大赛的组织
管理案例大赛是基于某个企业的真实案例,以比赛的形式分析案例企业的管理活动,揭示管理中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从而提高大学生创新性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或方法。管理案例大赛组织者一般有校内和校外两种。校内的组织者有学院或学生会,校外机构有社会机构或企业等。山西财经大学的管理案例大赛开始是学生会组织,从第2届开始都是学院组织。管理案例大赛参赛者一般是本科生、MBA学员,以团队的方式参赛。组队过程中,学生可以打破专业、年级甚至学校的界限,自主选择团队成员组队参赛,与相同或不同专业背景的团队进行交锋。管理案例大赛中的评委除了在校教师外,往往会有行业专家及案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案例一般由赛事主办方提供,可以是研究人员发表或入库的案例,也可以是某企业现实的案例,一般以赞助企业的现实案例为主。所选案例一般为案例企业当时所面临的最新问题,反映了案例企业的最新动态。管理案例大赛是一种课外学术活动,通常在课外时间进行,因而时间比较充足,从报名到比赛一般有一两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管理案例大赛的目的是为案例企业提出切实可行方案,帮助案例企业解决现实问题,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管理案例大赛的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大赛一般有赞助企业提供奖金,赞助企业可以是案例企业,也可以是非案例企业;大赛评选出来的奖项往往是学校认可的荣誉,可以给学生充分的激励。
管理案例大赛是一个涉及到大学生的社会接触力、知识转化力、管理创新力等多方面综合能力的实践教学活动,大赛将创新贯穿于整个比赛过程中,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获得创新实践能力的提升,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管理案例大赛的作用
培养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管理案例大赛的准备过程中,参赛成员需要学习很多专业知识,有些是本专业的,有些是跨专业的;有些是已经掌握的,有些是还没有涉及的。案例大赛激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和兴趣,为了参赛,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而且学习的针对性强,有深度有广度,拓宽了知识面,大大提升自主学习能力。
培养大学生的信息获取能力。参加案例大赛,一方面需要针对案例充分挖掘现有信息,另一方面需要广泛搜集与案例有关的信息。有些信息是现成的文字,有些信息需要在实地调查中获取。通过广泛的信息搜集和获取,全面掌握案例企业的情况,培养了学生的信息获取能力。
培养大学生逻辑思维与沟通表达能力。在管理案例大赛过程中,每个团队需要把搜集的信息和资料整理成文案,最终形成比赛的PPT。如何把纷繁复杂的信息形成系统的文案,既思路清晰又逻辑缜密,这对学生的逻辑思维与沟通表达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在初赛、复赛、决赛的一轮又一轮的磨练中,学生逻辑思维与沟通表达能力明显提高。
培养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一次管理案例大赛都有一家案例企业,有该企业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呈现企业所面临的现实挑战,需要学生自己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大赛可以引导当代大学生积极了解社会,培养他们对经济发展敏锐的观察力、对企业管理问题的洞察力、把握市场的能力,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大学生的团队意识与交往合作能力。管理案例大赛在各专业整合资源基础上由大学生组队报名参赛,参赛以团队形式,团队人数不超过六人。团队成员要经常在一起分析和讨论问题,集思广益,每一个团队成员都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一系列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团队的目标。大赛比的不是个人,而是团队;大赛要求的不是个人英雄主义,而是团队的集体主义。因此,大赛对培养大学生的团队意识与交往合作能力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管理案例大赛要求在文案内容写作中主题突出,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有深度,格式规范,逻辑清晰,图文并茂;案例分析和对策制定上充分透彻,分析工具与方法运用得当,能发现关键问题,所提建议有针对性;方案创新和可行性上,创意新颖,构思独特,方案合理,有可行性。队员精神风貌好,紧扣主题,思路清晰,表述流畅,团队配合得当。因此案例大赛所展示的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对学生有全方位的要求。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