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该市将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企业培训留工补贴、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创业主体房租补贴,围绕减负担、稳岗位等,拿出真金白银多管齐下为企减负。
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最高达50万元
合肥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批零住餐旅游行业稳岗补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或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获得资金低于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按差额予以补足。
具体来说,单位2022年以来裁员率达标,并承诺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按照单位2022年1月至申请之日前1个月的平均参保人数,以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纳税地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不得跨区域重复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每人500元
合肥市人社局介绍,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市、区),可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除中小微企业之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据介绍,对在省社会保险集中系统中行政区划登记准确、通过税务部门能获取到对公账户的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通过大数据比对,采取“免报直发”模式发放补助资金。另外,劳务派遣企业以及符合补助条件但未被纳入“免报直发”范围或信息不全的用人单位采取自主申报模式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因账户等基本信息不全导致“免报直发”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经公告后仍未提供准确信息的,视为选择自主申报模式。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渠道为:全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
高校毕业生可获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10000元,其他群体5000元。
合肥市人社局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小微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不得跨区域重复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创业主体最高可获2万元房租补贴
合肥市人社局表示,对人社部门近2年支持建设的各类创业载体中的创业主体按照每个月20元/㎡标准给予3个月房租补贴,每户创业主体最高不超过2万元,与创业载体给予的疫情期间的房租减免不重复享受。
入驻人社部门近2年建设的各类创业载体的创业主体,并且在2022年以来未享受创业载体给予的房租减免者,可以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创业主体房租补贴。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