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记者从营口市鲅鱼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获悉,为减轻创业者压力,鼓励创新创业,鲅鱼圈区向48家企业发放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场地补贴,共130余万元。
本次发放的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涉及38家企业,补贴金额为126.5万元;创业场地补贴涉及10家企业,补贴金额为4.89万元。
据介绍,创业带头人的社会保险补贴采用“先缴后补”方式,补贴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在本区登记注册,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自身就业,5年内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创业场地补贴是对符合在鲅鱼圈地区登记注册且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自主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条件的各类补贴对象,根据租赁场地面积和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予创业场地补贴。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