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切实享受到就业创业相关税收优惠,7月1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沙龙”活动,对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增值税,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现场,哈尔滨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为退役军人逐条解读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大礼包”,并就办理审核过程中的事项进行交流。
据了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税务局将持续联动,将政策宣传讲解到位、督查落实到位,切实让广大退役军人享受到政策红利,不断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