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并实施。《实施意见》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下一步自治区教育厅将如何推动《实施意见》落地生根……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张喜荣。
张喜荣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内蒙古结合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改革,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众所周知,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会重点关注财税及贷款支持等方面内容。张喜荣介绍,《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财税和金融政策扶持等一系列务实举措: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保障机制及贴息政策,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他说:“这些举措的实施,将帮助大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难、风险大等难点、堵点问题。”
那么,在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工作中,全区高校应该怎么做?张喜荣说,首先,高校要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面发挥主战场作用,对此,《实施意见》从加强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强化创新创业实训实践、配齐配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加强创新创业师资培育、深入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活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其次,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创新创业学院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实践平台,就有效整合就业与创业资源等,提出了系列具体举措。
据介绍,下一步自治区教育厅将通过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来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谋划;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形成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合力;指导各高校研究制定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宣讲,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推动形成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