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
《意见》规定,十类人群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分别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
《意见》明确,根据利息负担方式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二是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其中,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每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2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每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意见》还明确了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贴息及奖励补助政策等。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