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云南省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通过3项重点行动,进一步激发我省企业创新驱动内生动力。
《方案》明确,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建设、服务方面的导向作用,推进夯实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基础条件、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创新地位、提升企业科技创新的服务能力3项重点行动,加速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我省科技领军企业引领、高新技术企业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全产业链创新型集群。
在夯实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基础条件行动中,我省将完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体系,建立双创孵化载体考核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新建、重组、改建一批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支持企业单独建设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产业创新平台,企业投资超过3000万元(含)的,直接享受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有关支持政策。
在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创新地位行动中,我省将围绕生物医药、数字经济、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制定遴选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动态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动态遴选发布“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50强”和“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0强”榜单,推动其成为具有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云南品牌,促进加速形成企业规模优势和产业优势,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
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的服务能力行动中,我省将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严格落实研发投入奖补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22年起研发费用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建立科技项目推荐机制及渠道,根据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和企业需求情况,定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送企业融资需求。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