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10月9日发布2022年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对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新类型、新模式,允许放宽条件参加申报和认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和服务水平,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工信局开展2022年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申报条件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10户以上,其他园区型、楼宇型和物流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达25户以上;有较为完善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特别是对入驻企业有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等。同时,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须至少具备四项服务功能,如,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
对于各地新涌现出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新类型、新模式,按照包容支持、鼓励创新的原则,经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并附推荐理由后,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参加申报和认定。同时,对在疫情期间减免承租的中小微企业租金、管理费、物业费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可作为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评审中的加分项。
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认定的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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