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让我们一家重拾生活信心。”高安市瑞州街道凤仪社区居民胡某逢人就夸当地民政部门和社区干部帮了她大忙,给几乎崩溃的家庭带来了希望。
胡某是一名普通职工,全家五口人。丈夫智力四级残疾,患有糖尿病,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劳动,三个孩子均在读书。去年底,胡某查出右侧乳房恶性肿瘤。经过手术治疗,家里积蓄全部用完,胡某也丧失了劳动能力,一家人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
今年初,社区干部在入户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时,了解到胡某家庭情况,随即帮其提交了低保申请。目前,当地已将其纳入低保,给予临时救助3000元,并将救助信息推送至医保、教育部门,进一步申请落实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政策。
2023年,我省坚持兜牢困难群众保障底线,将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85元、660元,分别增长7.3%、10%;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从72.7%增长到74.6%,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市特困人员及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农村全自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分别增长6.5%、10.3%;按照每人每月1380元、350元、100元,落实失能、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省民政厅积极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协调,符合条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去年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17.18万人次7193.37万元,其中低保边缘人口80.77万人次,有效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我省印发的《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指出,要继续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我们将不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着力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负责人聂焱表示。
全面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充分发挥“大数据+铁脚板”作用,进一步完善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应用,指导各地常态化开展遇困群众走访摸排和救助对象巡访探视,高质量开展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分类开展预警信息处置。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部门工作协同,按需对低收入人口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形成救助帮扶合力。
大力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印发《2024年全省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深化试点地区创新实践成果运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持续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继续抓好《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落实,指导基层实事求是开展低保认定,严禁低保审核确认不合理的“一刀切”问题。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予以认定,并将信息同步推送至专项救助部门。抓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落实,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监督,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此外,我省还将大力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广泛宣传社会救助申请码,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2024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督促各地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