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动能、提振消费信心、全面促进消费等提出了九项主要举措,包括提升商圈消费、促进时尚消费、加强文旅消费等。
在文旅消费方面,《措施》提出从加强文旅平台建设、加大文旅消费促销、促进商旅文体融合三方面加强文化和旅游消费。具体来说,一是加强文旅平台建设。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粤式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引导各地开展“粤夜粤美”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延长开放时间,丰富夜间演出市场,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实现强强结合。二是加大文旅消费促销。开展“广东人游广东”活动,举办广东文化和旅游消费季,鼓励酒店、民宿、旅行社、景区、文娱企业等开展各种促销活动。
在壮大市场主体方面,《措施》提出,积极培育优质零售、电商平台、品牌运营企业和邮政快递龙头企业,设立全球总部、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航空快递货运枢纽、大型快件分拨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新增零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产业项目,由国家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
广东还将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大型连锁企业拓展社区市场,零售、餐饮连锁企业直营门店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关宣传发布。各地也将结合实际打造一批餐饮集聚区、老字号集聚区、夜间消费集聚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消费集聚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优化供给提升质量,活跃特色商业和市场。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