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经信厅获悉,“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认定60个左右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下简称“集群”),全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点围绕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激发集群创新活力、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深化集群开放合作、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集群培育工作。
何谓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县级区划范围内,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需要满足什么“特色”方能“入群”?“它们需要达到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等八方面指标。同时,集群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等事故,重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和数据安全事件,以及偷税漏税、违法违规、严重失信和其他重大问题的行为。”省经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为例,集群主导产业需为所在县域的支柱或特色产业,符合国家、安徽省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发展水平位居细分领域安徽省前列,有较高的集群品牌知名度;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公里,近三年产值均在30亿元以上,中小企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70%以上,主导产业占集群总产值比例高于70%,产值年均增速高于8%。
据该负责人介绍,集群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省经信厅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并考核集群三年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被认定的集群,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加强财政、金融、产业、创新、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落实好各类惠企政策,加强对集群参与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集群的投资力度。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