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今年我省继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计划培育“头雁”900名。
培育对象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并支持各地将休闲农业、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加工销售等领域带头人纳入培育范围。
项目依托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三所高校,采取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对“头雁”学员开展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课程主题重点围绕电商营销、品牌打造、一二三产融合、供应链体系构建、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农业等进行设置。
据了解,我省于2022年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原则上每年为每个县(市、区)培育10名左右“头雁”,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扎根乡村、服务基层,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