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部署,进一步采取市场化方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提出,要优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
当前,民营经济已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然而,反观此前的较长时期,民营经济金融服务却存在诸多不足。
以民营企业贷款为例。根据2018年11月金融管理部门数据,在当时的银行业贷款余额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25%,而彼时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超过60%。民营企业从银行得到的贷款和它在经济中的比重不相匹配、不相适应。
优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迫在眉睫,该服务水平应契合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相应比重。笔者认为,应从稳信心、强服务、拓渠道、降成本四方面入手,综合施策,共同发力,持续优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助力民营企业,特别是其中最为弱势的群体——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一是稳信心、稳预期。金融机构要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评价一个企业时,要坚持“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在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
二是强服务,改革、完善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例如,加大正向激励,金融机构应明确民营企业服务的年度目标,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再如,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调动基层员工的积极性。
三是拓渠道,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综合运用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渠道,充分调动信贷、债券、股权、理财、信托、保险等各类金融资源。
四是降成本。当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很大,要围绕保市场主体、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运用市场化办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12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明确,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以期进一步降低其融资成本。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