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浙江省第五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名单”,瑞浦能源有限公司、康奈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温州高新技术企业榜上有名。至此,我市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及培育企业达29家,有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为了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百企创强”行动,在高新技术企业中,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骨干高新技术企业,集中资源,加大在研发平台建设、重大技术攻关应用、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加强在创新政策落实、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服务,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打造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全球知名、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据悉,目前温州共有5家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分别是:温州市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奔腾激光(温州)有限公司、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卓诗尼鞋业有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嘉利特荏原泵业有限公司等24家温州高新技术企业已被纳入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名单。
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王牌军”,成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对象,其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需要符合如下条件:企业需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销售收入比例近三年持续保持在4%以上,企业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具备较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行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核心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在70%以上。企业在行业内部具有一定知名度,属市县重点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具备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能力。企业销售规模在5亿元以上,成长性好,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企业近三年内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省科技部门要求,各市、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建立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的重点联系制度,将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精准对接,帮助企业落实好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等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引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