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安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桂林市委的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县非公经济实现了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位推动
坚定发展信心决心
全县上下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工作,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非公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继续实施县四家班子联系165家重点非公企业及其代表人士制度,建立健全县党政主要领导服务工业企业接待日制度,持续开展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攻坚年活动。2021年8月以来,兴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采取现场办公、跟踪督办、限时办结方式,督促部门解决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96个。选派50余名“特派员”进驻重点企业,建强非公企业党组织42个。
坚持精准施策
支持做大做强做优
制定出台《兴安县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兴安县工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等文件10余个,近年来先后拨付非公优秀企业家奖励1000余万元,培育了乾昭、鸿建、兆王等23家非公企业“上规入统”。先后投入3亿多元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逐步形成了以兴安县工业集中区为主导,碳酸钙精深加工产业园、汽车部件产业园等“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目前,园区企业56家,其中规上企业16家。采取多种形式,完善工业土地收储近1000亩,为非公企业落户提供用地保障。推动全县86家企业参加了电力交易注册结算,加快推进阿里巴巴农业产业带货云仓等3个物流网项目建设,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以商招商”等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1年实施招商引资境内区外项目59个,完成区外内资到位资金76.21亿元,完成桂林市下达任务的118%。兴安(玉环)汽车部件产业园被列为自治区、桂林市实施工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界首镇获评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先进乡镇。
坚持问题导向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先后出台《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兴安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廉政风险事项备案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共同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成立了兴安县非公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和县非公企业政务服务代办中心,重点企业的办证和行政审批由代办中心牵头完成。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挖潜力提升审批效率。目前全县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360项,占所有办理事项的100%,其中“零跑腿”事项1330项,占97.79%。切实抓好减税降费工作。2021年以来累计减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等费用1192万元。出台《兴安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规范行政执法,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2021年共受理涉非公企业案件1107件,审结1021件。在县融媒体开设专栏持续加强重点非公企业宣传,探索建立企业负责人绿卡和荣誉市民待遇制度,连续两年评选兴安县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持续开展“千企扶千村”活动,2021年全县重点非公企业及代表人士累计捐资捐物价值260余万元,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坚持守正创新
破除发展制约瓶颈
落实“非禁即入”“非禁即准”要求,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企业的重复监管和人为干预。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成立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应急转贷资金和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2020年以来,先后为企业发放复工复产贷款4.96亿元,审批发放 “桂惠贷”571笔7.92亿元,节省利息1647万元,有效缓解非公企业融资压力。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