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同时对“十四五”期间培育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三个层次,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培育目标是100万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培育目标是10万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培育目标是1万家左右。
对于企业申报条件,《办法》明确,所有在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都可以申报。但企业要满足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等要求。在产业导向上,培育工作以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为主,突出产业链属性,重点鼓励位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核心领域的企业。
对于优质中小企业的培育,《办法》指出,结合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制定分层分类的专项扶持政策。统筹运用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性服务协同促进的服务体系,引导各类服务机构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服务帮扶力度,通过搭建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