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建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与识别机制,央行日前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监管部门每年将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并根据名单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进行差异化监管,以降低其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防范系统性风险。
央行、银保监会给出的系统重要性定义是指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评估办法适用于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两家或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组成保险集团公司的,以保险集团公司作为参评主体。
央行、银保监会将根据参评保险公司的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四个一级指标,评估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程度和变化情况,四个维度权重分别为20%、30%、30%和20%。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每年开展一次。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负责人朱俊生认为,这些年我国保险业发展较快,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具备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特点,“截至去年底,整个保险业的资产规模接近25万亿。保险业的行业集中度也比较高,有些大的保险集团的市场份额相对较高,经营的复杂性也在提升,有的集团是在跨业经营,跟金融体系其他行业的关联度也比较高。如果遇到一些经营风险,可能会对金融体系的稳定以及实体经济带来一些损害。”
央行表示,明确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方法、评估流程和门槛标准,为确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提供指导和依据,把主要保险公司纳入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业综合统计,能够更好地维护金融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央行已经会同银保监会出台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并于2021年认定了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这次把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由银行业切换至保险公司上。专家表示,从银行再到保险机构,体现了监管部门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保持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思路。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说:“我国保险业资产规模占金融业总资产的6.5%,是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行业,做好保险业风险监管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我国在系统重要性银行评定后,及时总结经验,稳妥有序向保险行业扩围。”
朱俊生认为,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是国际上监管的重要趋势,监管部门后续可能会在资本金、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压力测试、现场检查等方面对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基本上可以估计目前总资产排在前10位的保险集团和保险主体有可能进入评估的范围,比如平安集团、国寿集团、太保集团、人保集团、泰康集团、太平保险、大家保险、新华保险这些头部保险公司有可能进入评估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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