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南京市发布“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出台税费减免、金融扶持、消费促进等10个方面33条政策措施,全面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市场预期。
丰富财税支持手段。南京将全面落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相关税费。支持科创载体发展,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南京市提出,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发挥“宁创贷”政策体系引导激励作用。落实转贷基金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减免转贷费。推动小微企业贷款持续扩面、增量、降价、提效。加快科创金融发展,深入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构建产业、科创、人才、天使4大系列基金,推动头部企业、高校院所与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深化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信贷资金支持。
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合理住房需求释放,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用足有关支持政策,促进市场良性循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允许分区实施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适当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渠道。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