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长春市对国家级、省级、市级502户“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总计18309万元。
“公司获得320多万元奖励资金,深切感受到长春市政府部门对‘专精特新’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重视,以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长春合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天伟说,公司是一家智能制造综合服务商,主要为汽车、医疗等行业提供智能装备,是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2022年,尽管受到多种压力影响,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仍取得明显成效,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2021年的485户增长至1037户。其中,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户;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5户。
据悉,今年长春市拟新增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户以上,同比增长48.2%。为此,该市近日印发《2023年长春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两个文件,分别拿出“26条”具体务实的行动计划和“13条”真金白银的政策举措,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若干措施(试行)》,长春市级财政将设立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成长性好、市场前景广阔且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并对“个转企、小升规”市场主体以及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也给予相应奖励。此外,《若干措施(试行)》还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等方面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26条”行动计划和“13条”政策举措,将进一步为民营经济赋能、给“专精特新”企业加力。具体体现为5个方面。一是赋能,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长兴基金投资力度,引领撬动更多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本注入民营企业;二是减负,顶格落实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和融资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着力降低民营企业运营成本;三是保障,突出抓好水电气热和土地等要素供给,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四是激活,全力抓好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试点,持续深化审批和监管改革,大力推行市场“非禁即入”,不断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五是服务,集中打造一批专业化服务平台,全面建设人才、融资、商务、培训等“10大服务体系”,助力民营企业提升发展质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央、吉林省、长春市为此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当前,长春市正深入推进国际汽车城、现代农业城、科技创新城、“双碳”示范城、新兴消费城、文化创意城“六城联动”建设,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智慧法务区等重大平台建设,都将为长春市民营经济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更多要素和平台支撑。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