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金融服务,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近日,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制定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6方面22条工作举措,推动实现全省民营企业融资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加大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
在增加民营经济融资供给方面,《若干措施》要求金融系统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落实“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民营企业信贷投放。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畅通货币政策传导,引导增加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融资供给,支持科创型民营企业发展。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规范融资服务收费行为,落实落细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在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方面, 《若干措施》强调推进使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鼓励央地合作增信,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加强民营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建设,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上市挂牌。推动设立系列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科技型、创新型民营企业。
在畅通金融渠道方面, 《若干措施》提出持续推广“秦信融”平台应用,推进“秦信融”平台与“陕企通”等各类涉企平台互联互通。围绕24条制造业、9条农业产业链,优化产业链金融服务。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作用,便利民营企业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全面优化升级“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职能,对站内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予以货币政策工具支持。
在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方面, 《若干措施》提出扎实推进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中欧班列“长安号”产业链相关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增量扩面。持续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将更多以“专精特新”为代表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围。优化企业汇率避险保证金担保机制,组织开展“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
在健全融资配套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围绕陕西省“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等工作要求,优化金融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纳入各级重大项目清单的民间投资项目,积极提供融资要素保障。深化产业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协同,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用好“工信贷”白名单等各类重点企业名录,开展“十行千亿惠万企”活动。强化融资担保增信功能,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做到能担尽担快担。同时,发挥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作用,完善尽职免责、不良贷款处置等容错机制,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