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深圳市委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35)》《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35)》《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35)》。市委书记、市委财经委员会主任孟凡利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学习好、领会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要求上来,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定不移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全市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要马上行动起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深入抓好中央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深圳实际,加快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推动政策迅速落地见效。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鼓励企业敢闯、敢投、敢担风险。要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协同融合一体化要求,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加强融资、人才、用工、土地等要素保障,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建立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推动政策直达快享。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要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要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形象,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
会议强调,营商环境要立足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加快营造一流生态,注重企业和居民个人的体会和感受,让企业投资贸易更加自由便利,让居民个人工作生活更加便捷和高品质。要下大力气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下大力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建设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要下大力气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坚持市场国际化、产业国际化、企业国际化、园区国际化、城市国际化同步发力,推动外贸外资外经外事协同发展,加强城市宣传推介和综合营销,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