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省法院近日出台九条具体举措,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高质量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
具体为:转变司法理念强化服务保障,坚持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认真履行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优化提升诉讼服务质效,提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鉴定、在线保全等诉讼服务质效,为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多样化、集约式纠纷解决方式;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裁判,依法保障企业家正当权益,鼓励企业敢闯敢干;准确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严格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依法严惩民营企业工作人员侵占、挪用、受贿等民企内部腐败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末端治理与前端治理有机结合,落实治罪与治理并重,进一步做实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依法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及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司法保护;保护守信践诺大力弘扬契约精神,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府院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依法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综合运用多种执行强制措施,加大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执行力度,严格规范、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大力营造爱商护企良好氛围,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持续优化和提升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