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财政局立足实际,结合部门职能作用,在稳定企业职工队伍、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由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推出一系列稳企纾困财政支持政策,全力支持我市企业稳岗就业,为中小微企业排忧解难,促进牡丹江经济发展。
在稳定企业职工队伍方面,我市将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针对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我市将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工商登记注册日期为准),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市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吸纳就业2人(含2人)每人补贴500元,2人以上每增加1人补贴10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在疫情期间吸纳就业人员方面,我市将对防疫期间开工生产、配送六类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重大生产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人1000元;对提供职业介绍并成功介绍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我市将按规定给予每人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责任编辑:徐榕伯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