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修订印发《甘肃省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提出对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扶持措施,为符合条件的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50至80万元不等的补助资金,在孵实体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办法》规定,每年开展省级孵化基地评估工作,由各市州人社部门每年对省级孵化基地进行评估,省上抽查复核,最终根据评估得分对省级孵化基地划分为四个等次实施分级管理。同时,明确符合条件的在孵创业实体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此外,借鉴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认定条件,增加了对创业孵化成功率、创业实体到期出孵率的要求,在省级孵化基地确定过程中,更加注重创业孵化功能的有效发挥和孵化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性。甘肃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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