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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新推出13项促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2022-09-01 08:25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 点击:
    近日,保定市人社局出台13项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进行补贴。

      近日,保定市人社局出台13项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进行补贴。

      据了解,保定市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出台的补贴政策包括: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到定点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培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不超过2年的缴纳社会保险费66%的社会保险补贴;来保定求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岗位兜底安置;对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人员、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2000元。
     
      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享受不超过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并登记就业,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经营场地或店铺租金补贴。初次创业并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自入驻之日起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优秀项目和企业孵化期延长1年。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企业,也将给予政策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县中职学校毕业生和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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