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枣庄高新区打造区级创新平台、构建新质创新生态新闻发布会召开。据介绍,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制定出台了《枣庄高新区企业研发创新中心备案与管理办法》,构建创新要素流动顺畅、创新资源配置高效的新质创新生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发布会上,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局长刘波就《枣庄高新区企业研发创新中心备案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内容作简要介绍。刘波说,《管理办法》分六章共十五条,从总则、备案条件与程序、运行管理、扶持政策、监督保障及附则六部分对枣庄高新区企业研发创新中心备案与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刘波提到,《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研发创新中心备案需达到的标准,并对备案流程作了说明,提出备案按照“成熟一批,备案一批”的原则开展。《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研发创新中心的统一命名,并对企业研发创新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提出了要求,说明了重大事项变更备案等内容,并简要说明了支持企业研发创新中心发展的鼓励政策。明确了企业研发创新中心运行规范等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