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让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变得便利快捷?8月27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流程,鼓励全程线上办理。
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属地原则,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向其创业项目所在地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对借款人的征信信息及其创业项目的风险、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由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经办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经办银行放款。
在时限方面,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尽职调查应在3个工作日内,经办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后经办银行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放款,确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海南省鼓励各市县简化审批程序,推行电子化审批,推动实行全程线上办理。
据了解,海南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个人申请的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符合信用贷款发放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的创业担保贷款。(记者 易宗平)
(责任编辑:陈宝玮 审核:赵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