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刚率调研组赴牡丹江和大庆市,就省食品安全条例和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多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了解不同业态食品安全实际状况;与人大常委会、政府部门、人大代表等进行座谈,了解条例实施存在的问题,征求修改建议。调研组还听取了关于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范围、程序及保障措施等意见。
调研组指出,食品安全条例是今年省委重点立法任务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食品安全条例修改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适应机构改革对部门名称和职能的新修改,规范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与新出台的上位法和本省条例更好衔接,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高的关注度和对食品品质越来越高的需求。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更好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地方立法要深入调研,听取意见,让法规“接地气”,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责任编辑:曹莹 审核:刘继伟) |